关于报送2008年度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湘建办函〔2009〕1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有关监理企业
按照建设部统一部署,今年继续执行《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于2009年2月底前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www.mohurd.gov.cn)上填报2008年度《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真实性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按属地管理原则,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其是市州企业报送企业工商注册地市州建设主管部门,省管企业直接报送我厅建管处。
二、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对上报数据进行汇总,于2009年3月10日前形成汇总表报送我厅;省管企业于2009年3月10日前报送我厅。我厅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对各市州和省管企业的统计数据进行汇总2009年3月底前上报建设部。
三、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填报要求、上报程序和报表格式,均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08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市函〔2008〕341号,附后)执行。
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建筑经济运行监测、掌握行业发展动向的基本依据。各市州要认真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数据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按时上报。对虚报、瞒报、迟报、不报的企业,将在湖南建设网和湖南建筑信息网上公示,并依据《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实施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与我厅建管处联系。
联系电话:0731—4895131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08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九年元月五日